招标编号: HTZB2012-787
1、招标条件
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智能安全防范工程已由长春高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委托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智能安全防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智能安全防范工程
2.2招标范围:智能安全防范工程
2.3招标内容:智能安全防范
2.4建设地点:辐射园区大门、主入口、礼佛大道、塔园区、文化景观长廊、接待中心、日韩馆、景观阁、景观广场、万寿寺、南商业街、佛学院、会议中心。
2.5施工工期: 2013年3月1日-2013年5月1日。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长东北文化旅游产业园区智能安全防范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09—2011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企业必须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企业须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理有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及个人投标。
3.5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11月9日至2012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持下列资料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外省施工企业和本省长春市以外地区施工企业有关入境备案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11月30日上午9:00,地点长东北高科技中心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和《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卢海
联系电话:0431-8967283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11室
报名联系人:周女士
报名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15590682690
传真: 0431-87910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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