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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寄存柜物品丢失能否索赔
  为方便消费者,越来越多的超市除了向消费者提供人工寄存服务外,还推出了智能化自助寄存柜,但由此也带来了钱物遗失的可能性。长沙市司法局12348法律维权专线近来就收到了数起类似投诉,该专线前日为此发布法律警示。

  12348律师认为,在人工寄存和自助寄存柜两种方式并存的情况下,超市对自助寄存柜已提出正确的接受服务方法、真实的说明及明确警示,在“寄包须知”中要求使用者看清“操作步骤”和“不会使用者向管理员请教后再操作”,这表明超市已告知消费者使用方法。同时超市还提供了人工寄存服务,并允许将现金和贵重物品带入购物区,这说明其已提供了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顾客因自身原因(包括不按说明操作而错将寄存物放入其他空柜或不慎泄露密码)造成物品遗失,应由顾客自己承担责任。

  12348律师建议,超市作为经营者,可以同时设立自助寄存柜与特殊物品寄存(需申明和查验)两种制度。同时,超市最好将自助寄存柜名称予以更改,避免顾客误解为超市提供保管服务而麻痹大意,还可以考虑完善寄存区的电视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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