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南频道11月24日电(邓伽、林玥)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近日,海南省琼海市检察院对一勾结当地商行“内鬼”盗窃巨额财产的小偷王某提起公诉,最终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11年。
据介绍,2008年10月11日凌晨,小偷王某伙同琼海市“吉源”商行的一名帮工,通过事先配好的钥匙进入商行,将存放在二楼客厅中的保险柜盗走,而后两人将保险柜运到万泉河防浪堤坝处,用石头将保险柜砸开一个洞,将柜里的29万元巨款盗走。两人共同花费了约9万余元,余下约20万元赃款进行平分。王某将赃款全部花光,而商行的“内鬼”则携款潜逃。
近日,琼海市法院王某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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