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通讯员富心振记者江跃中)酒店维修工丁方(化名)利用修理保险箱时记下的密码,盗窃单位保险箱内的营业款,并窃得橱柜内的高档香烟,日前被南汇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9个月,罚金人民币3.5万元。
去年1月20日半夜,现年24岁的丁方在南汇区某酒店值班之际,用修理酒店保险箱时记下的密码,打开保险箱后从中窃得营业款现金6万余元,后又至该酒店酒水间,使用钥匙打开橱柜,窃得价值5050元的硬盒中华牌香烟4条、软盒中华牌香烟6条,随后逃离该酒店。
去年11月26日,丁方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他向被害单位退赔了全部赃款及被窃香烟的折价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丁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单位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已构成盗窃罪,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其能自愿认罪,且被害单位的损失已经挽回,遂从轻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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