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在超市储物柜的包不翼而飞
消费者向乐购讨说法,反被值班人员打伤
□实习生 范越 本报记者 包敦远
昨天上午,本报热线85055555接到报料:一位姓张的女士在德胜路乐购超市购物时,将一个包寄存在免费储物柜里,结果回来用条码纸打开箱子时发现包不见了。
张女士向超市讨说法,结果却被超市的两名员工打了。
寄存在超市的包神秘失踪
4月21日下午5点多,张女士和一位朋友到乐购超市购物。两人将两个随身携带的挎包寄存在储物柜内。
40分钟后,张女士用条码纸打开储物柜时,发现两个包都不见了。包内除了各类证件外,还有近4000元现金和车钥匙、房门钥匙等。
“储物柜并没有被撬的痕迹。而且就算有人打开过柜子,为什么我还能用条码纸再打开呢?”张女士觉得很蹊跷,赶紧找到超市服务台,同时要求值班经理给个说法。
不过,值班经理一直没出现。张女士报了警。
消费者:包丢了讨说法,却被员工打伤
“值班的王经理说‘你有没有把包拿进超市都不知道,这样的事我们不负责’。”而更让张女士气愤的是,“还有员工说‘再扰乱超市经营秩序,就叫人来打’。”
张女士说,事情一直僵持到晚上10点,超市要关门了,她和朋友以及母亲依然坐在超市等说法。
更出乎张女士意外的是,她们等来的却是一顿拳打脚踢。“他们先是赶我们出去,说要关门了,后来还叫来两人,上来就赶我们走。”
“我承认,我当时的确很气愤,所以说了一些比较难听的话,但他们就可以因此打我了?我是消费者,而且我的包丢了呀,你说我能不急吗?”张女士说着说着眼圈红了。
超市:一切要等调查结果出来
昨天,记者来到德胜路乐购超市,客服经理章寅解释了丢包的事情:“顾客有没有把包拿进来,我们还不知道,现在派出所已经在调查。”
对于两名员工打人的事情,章经理没有回避:“双方都动了手,我们员工也被抓破了皮。不过,打人是不对的,我们愿意向顾客道歉。”
记者看了当时的监控录像,因为灯光昏暗,看不出细节,双方肢体冲突发生在10点37分到10点40分之间。
工作人员也打开了大门口的监控,试图找到张女士走进超市的画面。
由于储物柜打印的条形码时间不准确,张女士也只模糊记得自己是傍晚5点到6点间进的超市,但查看了这一段时间的录像,并没有找到张女士的画面。
张女士也很无奈:“一方面具体时间我记不清了,另一方面监控录像很模糊,加上查看时用快进方式,可能会遗漏。”
章经理表示,等派出所调查清楚后,“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
记者实验:超市储物柜有安全隐患
张女士疑惑的是:“如果有人开箱子取走了包,那我手中的条码纸又为什么还能打开箱子?”
记者咨询储物柜管理员:“如果条码纸丢了,柜子里的物品怎么拿出来?”
管理员说:“只要你能报出里面的东西是什么,我们可以帮你打开。”
“那么物品拿走后再将门关上,条码纸还能打开吗?”记者问。
章经理说:“应该不能打开。”
但记者现场测试后发现,柜子门完全可以再次打开!
而同样的实验,记者又在建国路的乐购超市和庆春路的联华超市做了一遍,他们的储物柜一旦被打开过,原先的条码纸就失效了。
丢包的几种可能
“我不是个不讲理的人,也没这么空特意跑到超市来敲诈。”张女士推测了几种可能。
一、存包前被人盯梢,等她存完包后,有人向管理员谎称条码纸丢失要求取包,并简单报出包的颜色等相关信息,而管理员没有做到细节核对,就开柜取包,然后关门。
二、有人采用电子设备进行干扰,储物柜实际并没有关上,在她离开后,有人取走了包。
三、包被管理员取走,再关上了门。
律师:超市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德胜路乐购超市的储物柜附近,记者看到了相关提醒:现金、手机及贵重物品,价值200元以上物品自行保管,丢失概不负责;勿向他人展示密码,保管好自己随身贵重物品;公共场所谨防盗窃。
记者就这一问题咨询了北京市国纲华辰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的刘涛律师。刘律师说:“超市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张女士的包是在某消费场所,因为自己没保管好而丢失,那她本人也有一定责任。但现在是,张女士的包已移交给超市保管,超市有义务保证顾客包的安全。”刘律师说。
“但顾客首先应该搜集证据,证明包内有什么物品,虽然很难,但这个工作一定要做。另外,补证件、修门锁、车锁等相关费用,也应由商家来承担。”刘律师说。
目前,东新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民警表示,德胜路乐购超市的监控确实不好,他们前段时间已经要求超市方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