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室没锁,放保险柜钥匙的抽屉没有锁,保险柜密码被“瞄走”,这些情况汇总到一起,赖某轻而易举地偷走公司保险柜里的2万余元现金。日前,赖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湖里区检察院批捕。
赖某是一家餐饮公司的服务员,平时没事的时候,经常到财务室找同事聊天,往来久了,他发现公司的营业款凌晨时分会暂时放进保险柜,经理平时就把保险柜钥匙放在办公桌的第一个抽屉,而且这个抽屉经常没有上锁,就连财务室的门有时也没锁上。赖某留了个心眼,他还趁财务人员开启保险柜时,偷看密码并记下来。
前一段时间,赖某老家的房子正在装修,他自己没钱,就想到了公司的保险柜,他决定偷点钱回家装修房子。
2011年4月6日清晨5时许,赖某悄悄溜到公司所在的小区,用手扒开公司后门的铁栅栏后,直奔二楼的财务室。财务室没有锁,赖某迅速溜进财务室,走到办公桌跟前,熟练地从抽屉里拿到保险柜钥匙,输入密码打开保险柜,抓起两袋百元现金,连零钱也一股脑塞进袋子。之后雇了一辆车,直奔平和老家,把钱交给父母装修房子。
当天上午上班后,公司发现保险柜里的两万余元现金被盗,马上报警,警方迅速将目标锁定赖某,当天就将赖某抓获归案。